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律师诉讼案例
业务类别: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时间:2024年6月7日
检索主题词:民事、物权保护、宅基地所有权、同居析产、房屋占用费
二、案例正文采集
卫某某诉郭某某物权保护纠纷案
——宅基地权属确权与恶意诉讼对抗的司法典范
【案情简介】
原告卫某某系广州市海珠区村某宅基地房屋(登记于1996年)的合法使用权人。2015年,被告郭某某非法侵占该房屋并长期出租牟利。2023年,因村城市更新项目启动,郭某某以“同居期间共同出资建房”为由另案提起同居析产诉讼,并串通关联方伪造证人证言、亲属文件等虚假 证据,意图分割房屋拆迁权益。原告方通过整合宅基地权属登记、婚姻档案、历史缴费凭证等核心证据,结合政策文件 构建完整权属链,并针对被告恶意诉讼策略进行系统性法律攻防,最终一、二审及再审法院均判令被告腾退房屋并支付合理占用费,全面维护原告物权及拆迁利益。代理律师帮助 原告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拿回被侵占近十年的房屋!
【代理意见】
一 、原告是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告占有使用案涉房屋不具有合法依据。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原告是案涉宅基地的唯一使用权人,也是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告要求分割案涉房屋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 、另案生效判决已确认原告与被告不存在同居关系或者事实婚姻关系。双方先后均与案外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被告辩称存在同居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 、被告未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其出资修建案涉房屋。一审法院酌定的房屋占用费标准合理。
四 、证人证言及证明违背常理,与事实严重不符,伪造的可能性极高,无法证明其真实性。
【判决结果】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结果:
一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广州市海珠区房屋腾空并交还给原告;
二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从2023 年8月21日起至房屋腾空交还之日止的房屋占用费(按每月 4000元计算);
【案例评析】
本案通过原始权属凭证与历史政策交叉验证,确立“登 记优先”原则,凸显不动产物权公示公信力的不可撼动性,
为缺乏建房凭证的历史纠纷提供确权路径。法院采纳代理人 观点,以公序良俗否定非法同居的财产共有基础,明确法律 不保护违背社会伦理的权益主张,彰显司法对婚姻登记制度 的维护。律师通过“证据链拆解+法律规则穿透+多审级联动” 策略,有效遏制伪造证据、滥用诉权的行为,为同类案件提供“法律+事实”双维度攻防范式。在巨大拆迁利益的背景下,本案以法律手段化解潜在社会矛盾,避免冲突升级,体现律师在重大民生工程中的社会治理功能。
【结语和建议】
结语:本案胜诉系证据体系化构建、法律规则精准适用 及诉讼策略前瞻性设计的综合成果,不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 益,更强化了物权登记的司法权威。
建议:1、历史权属案件:律师应注重调取原始行政档案 (如建房许可、缴费记录),结合政策演变构建证据链;
2、恶意诉讼应对:建立“证据真实性审查—利害关系分
析—法律后果预判”三步机制,及时固定对方虚假证据瑕疵;
3、拆迁项目风控:提前介入客户权属梳理,通过确权诉讼排除潜在争议,保障拆迁程序顺利推进。
本案为复杂历史纠纷中确权与执行提供标准化解决方案, 具有显著的行业参考价值。